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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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02-20   |   阅读量:3154771

一、秘书处接受理事会的领导和挂靠单位的管理。

二、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三、负责处理学会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制定学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向理事会报告年度工作。

五、负责学会文件起草、档案管理、印章管理、财务管理。

六、负责各种会议的筹备工作。

七、负责组织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及学会活动。

八、代表常务理事会指导协调专委会开展工作。

九、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国家行业协会(学会)、省级

行业协会(学会)的联系,办理相关事宜。

十、负责学会的外事交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