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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机械学会农业无人机分会关于 2025年清明节期间农业无人机安全作业管理要求的通知

作者:本站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25-04-03 浏览:67

各相关单位、农业无人机操作人员:
       清明假期将至,为确保农业无人机在假期期间安全、规范作业,依据国务院《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 以及相关行业规范,结合本地区农业生产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安全作业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1.操作人员资质。操作人员必须依法取得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作证书,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备查。严禁无证人员操作农业无人机。尚未取得证书但有操作需求的人员,应尽快参加相关培训与考核,获取资质。
       2.设备检查维护。作业前对农业无人机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 GNSS 定位系统、自动避障功能、失控返航功能、动力系统、通讯系统、电池电量等,确保设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同时,检查农药喷洒或播撒装置是否正常,有无泄漏、堵塞等问题。定期对无人机进行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做好保养记录。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维修,严禁“带病”作业。
       3.飞行环境评估。提前对作业区域进行风险评估,确认作业区域及周边无障碍物、非作业人员、动物以及其他可能干扰无人机正常运行的因素。设置明显的作业警示标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密切关注天气状况,禁止在大风(风速超过三级)、雷雨、大雾等不利天气条件下进行飞行作业。作业前查看天气预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4.飞行规范操作。严格按照规定的飞行高度与作业范围作业,飞行高度应控制在适宜高度,避免进入禁飞区域、人口密集区以及机场净空保护区等。严禁酒后、服用影响精神状态的药物后或身体不适时操作农业无人机。操作人员应始终保持对无人机的目视控制,确保无人机在可视范围内飞行,禁止无人机飞出目视范围。如需使用手动模式,禁止关闭避障功能、图传设施设备。
       5.农药使用安全。进行农药喷洒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防护面罩、防护服等。根据农药需求和作业面积,合理配置农药的浓度和用量,严禁私自混合不相容的药剂。避免在风速超过三级及其他不利天气(雨、雾、雷等)条件下进行农药喷洒作业,防止药物飘散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作业过程中,如发现药液泄漏或喷头淤积,应及时停止作业并进行处理。作业结束后,用清水或中性设备洗涤剂彻底清洗喷洒系统,防止药物残留导致腐蚀或污染。
       6.保险与应急处置。农业无人机应按相关要求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各作业单位或个人应制定并演练无人机作业应急预案,确保发生设备故障、突发事件等情况时能够快速准确处置,有效降低事故和财产损失。操作人员应掌握无人机的紧急程序,如遇到无人机失控或故障,应及时启动紧急或返航程序,避免无人机坠落或对地面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作业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抢救受伤人员,并向事故发生地农业农村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报告。
       7.信息登记与报告。作业单位和个人应提前将作业计划(包括作业时间、地点、范围、无人机型号等信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或相关管理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在作业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或安全事故,应及时向登记备案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请各单位和操作人员务必高度重视清明假期期间农业无人机安全作业,严格遵守上述管理要求,切实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重庆市农业机械学会农业无人机分会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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